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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解读《文物保护装备发展纲要(2018—2025年)》,近日,本报记者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司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采访。
一、工信部装备工业司
如何认识文物保护装备的地位和作用,工信部近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支持文物保护装备发展?
文物保护装备是用于文物保护和利用领域的专用技术装备,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服务于文物考古挖掘、预防性保护、监测修复、展示利用等多个领域,具有技术含量高、应用场景复杂等特征。工信部一直将文物保护装备纳入工作重点领域予以支持,尤其是近年来通过与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以文物博物馆单位实际需求为牵引,搭建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完善标准检测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培育产业生态,推进军民融合,支持国际交流合作,文物保护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工信部如何落实《纲要》,下一步将着重开展哪些工作?
按照《纲要》总体要求、任务和措施,下一步在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行业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文物保护装备产业集群、培育行业优势企业等方面,工信部将与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继续深化合作,充分利用“制造商+用户”“产品+服务”的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文物保护装备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展文物保护装备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提升文物保护装备对文物事业发展的综合保障和支撑服务能力。
二、科技部社会发展司
科技部通过哪些方式支持文物保护装备创新?
近年来,在支持文物保护装备创新研发方面,科技部与国家文物局开展了良好合作。2016年,我们联合编制发布了《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政策制定方面开展合作。联合国家文物局,积极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等等。
如何看待《纲要》提出的文物保护重大及前沿技术装备创新计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支撑提出了明确要求,《纲要》提出的文物保护重大及前沿技术装备创新计划,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意见》《纲要》要求,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国家文物局及相关部门,加大对文物保护装备研发的统筹支持力度。
三、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
《纲要》以适应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展形势为根本导向和出发点
我国是世界闻名的文物大国,文物保护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实中,文物保护工作中大量的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理念与技术的实现,需要依赖装备的支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可以说,文物保护装备是支撑文物保护利用、增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的重要科技保障,推动文物保护装备发展,与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相辅相成、互为支撑。
国家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尤其是近期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我国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也为文物保护装备下一步如何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意见》突出了新时期我国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工作的新特征新要求,即既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又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保护和传承利用之间的关系,坚持文物保护利用并重,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结合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对文物保护装备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任务:一方面,为更好满足文物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需求,如何统筹提升文物保护装备供给支撑能力、应用保障水平,同时形成装备创新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为更好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如何创新推动形成好的产业发展模式、健全文物保护装备发展机制。
“文物保护装备培育发展方向、模式和工作重点,就是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着力推动文物保护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提升文物保护装备对文物事业发展的综合保障和支撑服务能力,这是形势使然,也是《纲要》编制的根本导向和出发点。”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负责同志说。
《纲要》是新时期推进文物保护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
《纲要》紧密结合文物保护装备供给侧、需求侧的特点,更加注重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产品体系等多方面整体把握和系统推进,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指向明确,是新时期推进我国文物保护装备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
《纲要》提出推动文物保护装备高质量发展30字方针“聚焦重大需求,凝聚社会力量,创新发展模式,优化发展生态,构建产品体系”。总目标是到2025年,推动我国文物保护装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核心技术和产品实现创新突破,产品体系基本形成,基本覆盖文物保护利用全链条,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产业生态趋于完善,产业快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兼顾的局面基本形成。
围绕发展要求,未来文物保护装备将聚焦4个重点领域、4项核心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集中体现4个方面的举措重点。
一是着力聚焦重点难点领域,合理分类推进文物保护装备发展。一方面,《纲要》紧密结合当前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及传承利用形势,按照文物保护利用业务链和重点需求,以文物保护和传承利用中的关键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文物安全防范与监管、文物勘查与考古、文物监测与修复、文物展示与利用四个核心领域,着力从供给端提升我国文物保护装备产品核心竞争实力。另一方面,按照文物保护传承利用不同领域、不同技术难度、不同市场及不同产业特性,《纲要》提出三类装备分别组织,推进发展。一是重大及前沿技术装备,主要指研发复杂性和难度较高的、填补市场空白的文物保护装备以及前沿技术装备,该类装备重在技术攻关和突破;二是量小急需关键装备,主要指对细分市场规模不大、用户急需和技术要求高的文物保护装备,该类装备重在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市场竞争性装备,主要指具有充分竞争特性和市场需求量大面广的文物保护装备,该类装备重在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实力。
二是更加聚焦文物保护利用需求,力图全方位提升装备保障能力。当前,我国文物保护装备适用性差、技术含量总体较低,严重限制了产品供给和产业支撑能力。据此,《纲要》从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性能、拓宽技术和产品发展渠道等角度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具体包括推动现有装备升级、强化基础支撑能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三方面任务。推动现有装备升级,就是要支持和推动企业破解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环境适应性等问题,提升发展能力。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就是要支持企业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性能提升和综合保障、标志性先进工艺得到推广应用。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就是要加快先进适用军用技术及科技成果转化研制高水平文物保护装备。
三是按照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全面深化文物保护装备发展模式。2012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和工信部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制造商+用户”“产品+服务”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发展模式,结合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形势,现有发展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据此,《纲要》重点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系统集成服务能力三方面完善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产学研用服务平台,就是要健全现有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打造文物保护装备协同创新平台和创建文物保护装备创新载体。推进服务型模式创新,就是支持企业培育发展运行维护、检测升级等业务,延伸和提升价值链。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就是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系统解决方案,带动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提升。
四是立足文物保护装备环境优化,积极研究谋划具体工作措施。尽管近年来以文物保护装备协同平台、文标委专用设施分委会为依托,文物保护装备标准化、检验检测、产需对接等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但是行业发展不规范、技术标准与质量认证体系仍然不健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效应不显著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更好解决这些问题,《纲要》重点从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质量检测认证体系、打造文物保护装备产业集群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就是要加强文物保护装备标准化顶层设计,加快研制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文物保护装备标准体系,开展标准试验验证和试点示范。健全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就是推动形成文物保护装备检测认证体系,提升文物保护装备试验测试能力。打造文物保护装备产业集群,就是支持重庆等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此外,《纲要》从加强统筹组织协调、优化完善激励政策、健全人才保障体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四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纲要》落实工作要注重统筹组织和细化
近年来,在国家文物局、工信部、科技部、国标委的积极推动下,文物保护装备领域管理体系初步构建,一批文物保护装备在国内多家大中型博物馆和文保单位得到了示范应用,一批骨干制造企业投身文物保护事业,文物保护装备产业迅速成长,初步形成部局合作、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局面。但总体来看,我国文物保护装备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有效保障文物保护利用事业的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产业发展引导机制、相关举措和手段尚不成熟。
《纲要》为加速推进文物保护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保障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下一步工作重点就是《纲要》的落实和细化。
《纲要》涉及多个部门,落实工作要做好统筹组织和协调。《纲要》提出建立由国家文物局、工信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文物保护装备发展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加快文物保护装备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下一步需要联合工信部、科技部,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领域分阶段梯次推出具体配套举措,保障取得实效。
此外,《纲要》在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了文物保护装备突破发展工程、文物保护装备保障提升工程、文物保护装备发展模式创新工程、文物保护装备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具体包括编制文物保护装备产品目录、打造文物保护装备产学研用服务平台、推进文物保护装备标准化、完善文物保护装备检测认证、支持地方建设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等具体举措。下一步将结合文物保护装备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步督办实施,努力推动文物保护装备各项举措落地见效。